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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数字化时代,手机卡和银行卡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或许你不知道……
手机卡和银行卡也能成为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
四个常见问题,带你了解如何守护好自己的“两卡”,远离违法犯罪的狡猾陷阱!
“两卡”,是指手机卡、银行卡。
手机卡:包括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营商的电话卡,虚拟运营商电话卡以及物联网卡;
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还有微信、支付宝等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
“两卡”犯罪,指的是非法出租、出售、买卖手机卡和银行卡的违法犯罪活动。犯罪分子通过各种手段获取这些“两卡”,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青少年由于社会经验不足、防骗能力较弱,容易被不法分子盯上,最终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深渊。
(一)非法买卖、出租、出借“两卡”:
包括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以及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行为。
(二)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两卡”相关设备、软件:
包括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批量账号、网络地址自动切换系统,批量接收提供短信验证、语音验证的平台等。
(三)非法出售、提供“两卡”相关个人信息:
包括出售、提供“两卡”相关的个人信息,用于注册或出租、出借互联网账号或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转移、隐匿涉案资金。
(四)使用“两卡”实施相关犯罪:
包括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使用“两卡”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的,情节严重者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实践中,开卡、带卡、收卡、贩卡、运送等行为均是打击“两卡”犯罪重点整治的对象。
法条及规范性文件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一、行政处罚
使用“两卡”实施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可能会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
二、刑事处罚
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刑事处罚。
实施“两卡”相关犯罪行为,不仅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还有可能涉及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诈骗罪,开设赌场罪等。
三、金融通信惩戒
当实施“两卡”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个人信用将会受到极大影响!违法违规行为会被记录至个人征信,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网上支付类所有业务,5年内不得开立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也会加大审核力度。
四、影响个人发展
同学们正处于人生的重要时期,当留下违法犯罪记录时,势必会对高考、升学、就业、参军等产生无法挽回的影响。
法条及规范性文件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号)。
这些tips请记牢!
(一)提高安全意识
同学们要保护好自己的“两卡”、身份证、手机、网银U盾等,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
坚决不出租、出借、出售“两卡”、身份证、微信账号、支付宝账号等,不要注册虚假公司,不管对方是谁,也不管给多少好处,都要坚定拒绝。
(二)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业务
办理银行账户业务,一定要去正规银行网点,在ATM机等自助设备操作时,也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账户安全。
(三)及时举报
要是发现有买卖“两卡”等违法犯罪行为,别犹豫,马上告诉老师、家长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一旦意识到自己可能参与了“两卡”犯罪,必须立刻停止相关行为,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千万别抱有侥幸心理,一错再错。
新学期新挑战
在以全新状态
和饱满热情投入学习的同时
希望同学们要——
文中漫画由AI辅助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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